现在位置:首页 > 综合资讯 > 第一财经 >> 正文

国税总局明确个人及企业捐款所得税扣除规定
    发表日期:2008-5-20  兰格钢铁
    在灾区,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将其所得向地震灾区的捐赠,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国税总局昨日下发通知,明确个人及企业向灾区捐款的所得税扣除规定。该通知还明确了灾区重建的系列税收减免。
    这份《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在灾区,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将其所得向地震灾区的捐赠,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通知》同时对灾后一系列税收问题作出明确:企业因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地震后造成大量房屋破坏和倒塌,关于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方面的税收,国税总局规定,房屋在停止使用后,这些房屋可免征房产税;重新购买住房者,将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具体的减免办法由受灾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而对于那些因地震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缴纳确有困难的人,可申请定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果在开采或者生产矿产产品过程中,纳税人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将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同时,国税总局规定,已缴纳完车船税的汽车和船只,因地震灾害报废、灭失的,车主可申请退还自报废月份起至本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对于外国政府、民间团体、企业、个人等向我国境内受灾地区捐赠的物资,包括食品、生活必需品、药品、抢救工具等,国税总局将免征进口环节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继续做好税务系统抗震救灾的同时,从税收政策和组织收入等方面积极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第一财经日报)
兰格钢铁- 钢材/炉料/彩钢频道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截至到19日 钢铁行业向地震灾区捐款名单
  • 川企"重伤":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达670亿人民币
  • 中国加强地震受灾地区价格监管 力保市场供应
  • 济南娱乐场所全停业 哀悼四川地震遇难同胞
  • 国税总局明确个人及企业捐款所得税扣除规定
  • 安监总局官员:汶川地震对全国煤炭市场影响不大
  • 莱钢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达824万元
  • 地震中失去联系的浙江滞川14名台湾游客全部获救
  • 浙江各界为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款物超过9亿元
  • 地震加剧通胀压力 5月或是判断高通胀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