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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物价局:稳定救灾商品价格 减免救灾物资收费
    发表日期:2008-5-27  兰格钢铁
    据新华社太原5月26日电 (记者 叶健、邹伟)山西省物价局日前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稳定抗震救灾相关商品价格,对救灾物资实行收费减免。

    山西省物价局要求,山西省药品、钢材、水泥、食品等救灾物资生产企业,要保障抗震救灾相关物资价格稳定,为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贡献力量。其中,重点稳定支援灾区过渡安置房所需彩钢夹芯板、钢结构等原材料销售价格,各企业不得趁机涨价,哄抬物价。

    山西省物价局还规定,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和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行驶于山西省收费公路时,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等建造救灾活动房涉及经营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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