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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实现“双过半”
    发表日期:2008-7-17  兰格钢铁
    今年1月至6月,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代征焦炭生产排污费98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8亿元的549%,顺利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受山西省环保部门委托,全省焦炭生产排污费由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代征。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说,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大幅提高,得益于征收工作的三大变化。一是省焦炭集团坚持先缴费、后运销的原则,确保以产量定费、以发运征收。二是调高了排污费征收标准。三是省各级环保部门和焦炭公司加大对焦炭企业排污费的核查、核定、稽查的力度,多部门配合联动,确保足额征收。(山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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