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全省电煤库存低于7天警戒水平时,湖北省政府授权省经委对省内所有单位库存煤炭进行紧急调度,任何单位都必须服从调度。
昨从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该厅日前转发省经委、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工作的意见》,将电煤供应应急调度管理,纳入全省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根据《意见》,除全省电煤库存低于7天警戒水平外,当主力火电厂电煤供应告急时,也将紧急调度全省所有单位存煤。《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的长远措施:以资本换资源、以产权换资源,推进电煤战略性投资。具体说就是鼓励火电企业到产煤省以参股、控股或买断资源等多种方式投资;通过出让产权,吸引外省国有大型煤矿来我省火电企业投资,形成矿、电联合新格局,形成稳固的电煤资源渠道。
同时,扩大火电企业自身储煤能力;增加省内煤炭企业电煤供给量;积极争取增加我省电煤铁路运能,利用长江水道开拓水运电煤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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