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要求力拓认真履行供矿合同的声明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08-5-15 13:45:15  兰格钢铁
    本协会代表同力拓签订2007年度铁矿石长期贸易合同的21家中国钢铁企业(2006年度为22家中国钢铁企业)发表声明如下:

    一、2006年度,22家中国钢铁企业同力拓签订铁矿石长期贸易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供应铁矿石总量5481万吨,实际供货量4846.29万吨,合同执行率为88.42%。其中,有2家企业合同执行率在80%以下,最低仅为72%。

    二、2007年度,21家中国钢铁企业同力拓签订铁矿石长期贸易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供应铁矿石总量6073万吨,实际供货量5237.33万吨,合同执行率仅为86.24%。其中,有7家企业合同执行率在80%以下,最低的仅为53.17%。

    三、2007年四季度以来,力拓在对中国钢铁企业供货合同执行率过低的情况下,公开声明有1500万吨铁矿石资源可投放现货贸易市场,并积极向中国钢铁企业推销现货贸易铁矿石。一方面是力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国钢铁企业,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铁矿石资源不足,不能保证100%履行长期贸易合同;另一方面力拓又有大量铁矿石富余资源投放中国的铁矿石现货贸易市场,这就不得不使人们怀疑力拓是有意压低长期贸易合同执行率,把一部分供长期贸易合同的铁矿石资源转为供应现货贸易市场,以谋取当前的利益。

    四、我们认为,对一家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而言,认真履行对外签订的供货合同,是企业必须履行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遵守诚信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不认真履行自己已经签订的供货合同,应视为该企业不守诚信的一种表现。

    五、长期以来,中国钢铁企业同力拓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友好合作关系,为维护全球铁矿石海运贸易的正常秩序做出了贡献。我们呼吁力拓同中国钢铁企业一道,珍惜双方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认真履行对中国钢铁企业的长期贸易合同;

    我们呼吁所有的中国钢铁企业和进口铁矿石的商贸企业,对本声明给予支持,在力拓未认真履行对中国钢铁企业的长期贸易合同的情况下,不支持或不参加力拓对中国市场推销现货贸易铁矿石的活动;

    针对2006年、2007年力拓对中国钢铁企业铁矿石长期贸易合同执行率过低的情况,及由此对中国钢铁企业带来的损失,我们将密切关注这一事态,从维护国际贸易公平交易原则、维护合同严肃性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依法维护中国钢铁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2008年5月15日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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